安康新聞網訊(通訊員 曾艷)女婿多次盜竊,最后還拉了岳母入伙。12月25日,嵐皋法院當庭宣判女婿魯某、岳母岳某犯盜竊罪,分別判處被告人魯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8000元;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。
被告人魯某系陜西嵐皋縣民主鎮(zhèn)人,曾因盜竊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2016年至2017年期間,被告人魯某先后多次在同村及周邊實施盜竊,2017年8月15日凌晨2時許,被告人魯某謊稱其要外出收賬,約其岳母岳某同行,二人行路途中,魯某將其準備到陳某家實施盜竊的想法告訴了岳某,岳某表示被發(fā)現(xiàn)了會有麻煩,魯某讓其不要害怕。之后二人潛入五保戶陳某住宅,在陳某床頭抽屜桌內進行翻找,魯某將右側抽屜內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3500元現(xiàn)金盜走,岳某將左側抽屜內用紅色塑料袋包裹的4500元現(xiàn)金盜走,岳某所盜竊的4500元現(xiàn)金在二人回家途中也交由魯某保管。因魯某妻子于2017年8月14日離家出走,魯某和岳某先后到山東棗莊、安徽宿州、西安、上海、昆山、蘇州等地進行尋找,所盜陳某18000元被其用作外出尋找魯某妻子的路費和旅途開支。
嵐皋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魯某和其岳母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魯某涉案金額35154元,岳某涉案金額8000元,數額較大,已構成盜竊罪,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、證據確實充分,嵐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魯某、岳母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魯某曾因盜竊犯罪被判處有期徒三年,刑罰執(zhí)行完畢后五年內再次故意犯罪,系累犯。應當從重處罰。被告人岳某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,且系初犯,應予從輕處罰,遂依法作出上訴判決。